联系我们 | 更多分站

欢迎来到POS机办理服务平台

全国咨询热线:15383350067
您的位置: 首页>>桥西新闻中心>>桥西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桥西POS机办理安装服务中心
地址:桥西万达广场B座5088室
联系人:毛经理
电话:15383350067
传真:15383350067
手机:15383350067

新闻列表

桥西汇付天下大POS商户服务协议。

时间:2021-10-29 03:22:12 来源: 点击:17793次

<  大POS服务协议
大POS (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用户(即"您",以下简称"用户")提供大POS移动收款服务的客户端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本应用程序")。
I审慎阅读]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用户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条款。在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的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注册手续。用户一-经注册或使用本应用程序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
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修改,并以移动客户端界面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通知;若用户在本公司公告本协议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若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一、大POS账号注册
(一)用户应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用户不具备前述条件,应立即停止注册和使用本应用程序下服务。
(=)用户应以本人手机号码注册大POS账号,并自行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成功后,用户即取得以其手机号码为内容的账号登录名。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登录名及登录密码,不应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应对以该账号进行的- -切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用户泄露密码或身份信息导致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或资金被盗等,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为了保障用户资金的安全,部分账号功能需要用户通过身份认证后方能使用。二、用户隐私权保护
(一) 本公司尊重并保护用户隐私,本公司依法收集、使用及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用户注册账号所提供的全部注册信息及用户使用本应用程序的相应服务时服务提供方需要获取或提供的信息)。
(二)为本协议的目的,即用户能更好的使用本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用户签订本协议即表示用户授权同意本公司依法可收集、使用及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三)本公司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本公司将在任何时候尽力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毁损或丢失。
(四)用户可随时登录本应用程序的账号查询并管理该账号下用户的个人信息。
(五)用户的交易相对方、用户访问的第三方网站经营者、用户使用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和由本公司处接受用户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可能有资金的隐私权保护政策;本公司会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去要求这些主体对用户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但本公司无法保证这些主体一定会按照本公司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亦不对这些主体的行为及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用户发现这些第三方创建的网页或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建议用户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三、大POS身份认证
(一)为了保障用户资金的安全,本公司于用户通过身份认证后为用户提供各项支付服务。
(二)身份认证是指:用户按照要求向本公司提交本人真实、完整、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生物识别要素及其他必要经营信息等,下称"身份认证信息") ,并授权本公司通过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机构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或通过第三方获得用户相关信息。用户申请身份认证应同时遵守以下几点:1.用户不得冒用任何第三方名义进行身份认证;
2.用户有义务维护和更新本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其持续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用户通过身份认证后需要对信息修改的,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应资料,由本公司重新认证后进行修改。
3.用户承担因身份信息缺失、陈旧或不真实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的身份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或过时的,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为用户提供任何账户服务;
4.用户同意本公司保存用户提交的身份信息。
(三)经身份认证并按本应用程序操作完成机具激活后,用户即成为本公司的特约商户。四、主要功能用户通过身份认证后,方能使用以下服务:
(一) 收款:持卡人可通过大POS的刷卡支付功能向用户支付交易款项。
(二)除了上述功能外,本应用程序还提供查询、统计、管理等服务,并以本应用程序公布或另行约定为准。
(三)本公司有权随时增加、减少或改造服务内容,并同时新增或调整相应规则,届时本公司将通过本应用程序界面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不做另行通知。若用户在本公司公告规则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新增或调整的规则内容。五、权利义务
(一) 用户应妥善保管大POS账号 、登录密码、 交易密码及身份认证信息,因用户保管不当所产生的- -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或其他主体造成的损失。用户如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账号登录名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或发生其他可能危及到资金安全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申请暂停相关服务。本公司对用户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用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用户依据本协议所开立的大POS账号限用户本人使用,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有偿或无偿转让或提供使用。本公司收到的,以用户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发起的任何交易请求,用户均无条件承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用户应对以该账号进行的一切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用户应合理使用账号,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得对账号使用过程中的任何数据进行拦截、破解、篡改或对账号系统进行非正常的登录。
(四)用户应自行查询大POS使用情况,并定期保存交易历史记录,发现任何异常或疑问应及时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人员。
(五)用户申请使用收款功能的,应按提示向本公司提供本人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后为用户开通本服务。用户承担因资料缺失、陈旧或不真实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过时的,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为用户提供本服务;用户同意,此种情况下本公司有权冻结用户的待结算资金。用户不得冒用任何第三方名义进行申请,亦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六)用户的收款应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户与持卡人之间确实存在交易关系。如用户存在通过虚假交易以现金形式套取信用卡等贷记渠道的资金等行为即套现行为,本公司有权关闭收款功能。造成本公司损失的用户应向本公司赔偿损失。
(七)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用户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用户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公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他方的先行赔付) ,本公司有权向用户进行追偿。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2.从事洗钱、恐怖融资等行为;
3.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
4.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5.对账户使用过程中的任何计算机数据进行拦截、破解、篡改或对账户服务系统进行非正常的登录;
6.因虚假交易、欺诈交易、非授权交易、套现交易等非法行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八)在发生任何涉嫌违法交易或其他异常交易时,用户应根据司法机关、银行及本公司的要求提供涉嫌违法交易的相关有效交易单据。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交易单据,本协议视为"有效交易单据":
1.用户进行的银联卡交易,应是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其所采用的所有单据必须向本公司提供;
2.交易单据经持卡人亲笔签名后本公司、用户和持卡人各留存一-份。用户将存根联从交易日起,至少保留24个月;
3.交易单据上的任何内容均为真实的银联卡交易要素,且内容清晰不得涂改。
对用户提交的非"有效交易单据"的任何交易单据,均视为无效交易单据本公司有权中止清算或追讨清算资金。如因用户无法提供有效交易单据或单据不被银联采信而导致发卡行或持卡人拒付的,用户应向持卡人全额退款。
(九)用户应遵循银联的相关操作规范,并按照下述操作规则受理银行卡,用户未按操作规范受理银行卡,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1.用户必须确认下列情况,并按照联网桥西POS机的信息提示进行操作:
验卡:持卡人出示的银联卡应完好无损,签名条已预留签名无涂改和伪造嫌疑;信用卡应印有真正可识别的镭射防伪标识及其信用卡特征;信用卡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核对卡号:联网桥西POS机具显示及签购单打印的银联卡卡号应与银联卡面卡号-致。
核对签名: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的签名应与信用卡签名条预留的签名及持卡人姓名拼音相符。银行卡背面未预留签名的银行卡可拒绝受理。
其他受理条件(包括密码授权、身份校验等)按照发卡银行的有关银行卡章程执行。
2.银联卡没收处理:
用户受理银联卡出现下列情况时,有责任没收银联卡:
1)联网POS机具显示为应没收的银联卡;
2)止付名单或本公司及入网成员机构向用户指示(如申请授权时)必须收回的银联卡。银联卡已经没收,用户必须当持卡人面立即将其明显地剪去一角, 破坏磁条,并在没收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本公司处理。
(3)用户不得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个人标识代码及卡片有效期等持卡人敏感息。若因用户的原因发生持卡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由用户承担所有风险及责任;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赔付。
(十一)对于疑似盗卡交易,用户应配合本公司及银行对未消费资金进行冻结。同时,用户应尽可能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防止此类疑似盗卡交易。
(十二)为防控交易风险,用户有积极协助本公司处理风险事件、调查可疑交易的义务。本公司有权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反复更换服务机构等异常状况)发生时,要求用户在合理期限前提供相关辅助材料及情况说明等相关内容以证明其行为的正常。对于用户发生的风险事件,本公司有权在用户提供情况说明、澄清交易事实前,冻结用户未取现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调整用户当日结算额度或关闭用户当日结算功能。若用户拒绝提供或无法证明其行为正常的,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若本公司发现用户存在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所建立的商户黑名单内的,则本公司有权经核实后于10日内予以清退。
(十三)若出现因用户的原因导致中国银联或人民银行进行处罚款项的,用户应按实际发生的资金损失进行赔付;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赔付。
(十四)对于第三方(如银联、电信运营商等)原因造成本应用程序无法运作或无法进行,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本公司对用户提供的信息负有依法保护义务,但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用户授权,为认证用户信息或完成支付指令等其他为提供本应用程序的服务而向第三方提供。
(十六)本公司负责受理涉及本应用程序的服务的投诉并解决相应问题,本公司对于用户与持卡人之间因产品、服务等发生的纠纷不承担责任,如因用户与持卡人的纠纷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赔付。
(十七)本公司承担本应用程序系统运行,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向用户提供本协议所约定之各项服务。
(十八)本公司保障用户的待结算资金独立存放,非经用户的许可、授权或法律的规定,不得动用。
(十九)基于交易安全和系统维护的需要,本公司有权在预先通过本应用程序界面公示的情形下,对交易系统进行计划性的停机。六、服务费用
(一)在用户使用相关服务时,需要以本应用程序界面所示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本公司保留制订及调整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之权利。
(二)用户同意在 激活终端时支付机具初始配置费,服务内容包括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外包服务机构在现场提供的机具安装及使用培训。收费标准以本应用程序界面所示为准。七、保密协议
用户在本协议项下服务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属于本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用户不得将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不正当的利用上述商业和技术秘密。用户的此等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变更或解除后继续存续。八、知识产权
(一)本公司所有电子及其他形式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程序、著作、表格、图片、档案、资料、信函等均由本公司或相关主体拥有知识产权。
(二)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除使用服务需要外,不得复制、篡改、传播、发行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九、违约责任
用户因违反本协议及任何相关业务规则,均构成违约。因用户违约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扣收用户的待结算资金、关联银行账户资金或其他本公司保管的用户资金,并有权依法追究用户违约责任。
本公司发现用户身份信息虚假、异常交易或有违法嫌疑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提供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服务,或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暂不向用户结算待结算资金并保留向用户追偿的权利。十、责任限制
因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网络服务商或银行系统故障等非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用户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一、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和解释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
涉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之争议,均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为诉讼管辖法院。
(以下无正文)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5383350067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5383350067

二维码
线
在线客服系统